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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田地膜残留处于清洁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一张网”要求,2023年,省农业生态总站在全省布设960个省控点对农田0~30cm耕层地膜残留进行监测,为加强全省地膜残留防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据监测数据,2023年全省农田地膜残留量平均值为1.3015kg/亩,97.8%的监测点地膜残留量不超过5kg/亩,远低于国家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待播农田耕作层内地膜残留量限值应不大于75.0kg/hm2),没有达到污染等级的县市区,全省农田地膜残留总体处于清洁水平。与2018年相比,全省农田地膜残留量下降了36%,且近年来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充分体现了全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成效。 一是完善监测网络。在国家布设30个地膜残留国控监测点的基础上,从省级财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列出384万元地膜残留监测补助资金,在全省82个覆膜县市区按照每3万亩覆膜面积布设1个监测点位的原则,加密布设省控点位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并同步调查监测点地膜使用回收基本情况,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期稳定的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网络。 二是强化监测组织。年初制定印发《农田地膜残留监测方案》,对全年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由省农业生态总站统一组织,市县农业环保机构具体实施,利用省农科院国控监测点承担单位技术培训力量,指导各地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样品采集和数据填报。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是评价残留水平。依据《农田地膜残留量限值及测定》(GB/T 2453—2010),并参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DB37/T 4176—2020),结合监测点覆膜年限、种植户主体、回收方式等因素,系统分析各地地膜残留状况,客观评价全省地膜残留水平,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减轻地膜残留的对策建议。 编辑:许丽 |